一、专业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,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。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和较好的人文素养,具有诚信品质和责任意识;扎实掌握建筑设计、图纸表达、建筑技术和建筑艺术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。熟练掌握各类绘图软件绘制的操作技能;具有较强的中小型建筑方案设计能力;能胜任建筑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绘制等岗位工作。
二、专业培养要求
本专业主要学习建筑设计、建筑工程技术、环境和空间表现、城市规划原理、绘画艺术等方面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,接受建筑设计等方面的基本训练,具有项目策划、建筑设计方案和建筑施工图绘制等方面的基本能力。
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和能力。
1.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、人文情怀、道德品质、建筑师职业道德、社会责任感和健康的体魄。
2. 具备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、较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、外语语言和计算机处理的综合能力。
3.掌握建筑设计基本原理和方法,具有独立进行建筑设计和用多种方式表达设计意图的能力。
4. 具有运用计算机处理文字、图形及数据的能力。
5.了解中外建筑历史的发展规律,掌握人的生理、心理、行为与建筑环境的关系,与建筑有关的经济知识、社会文化习俗、法律与法规的基本知识,以及建筑边缘学科与交叉学科的相关知识。
6.初步掌握建筑结构及建筑设备的基本知识,建筑构造的原理与方法,常用建筑材料及新材料的性能。
7.具有建筑项目前期策划、建筑设计方案和建筑施工图绘制的能力,具有建筑美学的修养。
8. 具有一定方案表达的手绘能力。
9. 熟练掌握专业所需的计算机软件绘图能力。
三、专业主干课程
建筑设计、中国建筑史、外国建筑史、居住区规划原理、建筑构造、建筑结构及选型、城市规划原理、景观设计原理、室内设计、城市设计概论等。
四、学制:四年
五、毕业合格标准
1. 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完全部必修课程及规定的教学环节,考核合格;
2. 完成相应的公共选修课及专业选修课,考核合格;
3. 完成本专业的毕业设计(论文)并答辩通过。
六、授予学位类别:工学学士
七、人才培养方案(见附表1)建筑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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